“汉语桥”比赛赛制补充说明
四、具体安排
第一场:学贯中西——汉语及中国文化知识笔试
1.比赛目的:主要考察选手的汉语知识和对中国国情、历史、文化、民俗等的了解情况。
2.比赛方式:比赛采取计算机辅助考试的方法进行,安排在云南师范大学的多媒体机房中,各位选手输入自己赛前抽签得到的比赛号码,进入答题界面,完成考题并提交后,计算机自动评分。
3.笔试题型及分值:笔试题目为客观题,题型有听力、选择、判断。笔试考题共50题,每题2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各队两位选手笔试机考成绩的平均分折算20%后记入团体比赛总成绩。
第二场:能说会道——口语表达能力比赛
1.比赛目的:主要考察选手的汉语口语表达能力。
2.比赛方式:比赛以参赛队为单位进行,两名参赛选手共同参加,各参赛队根据赛前抽签的号码,按由小到大的顺序号进行比赛。比赛分为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自我介绍,第二个环节是定题演讲,第三个环节是现场抽题演说。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个环节和第二个环节合并进行,即每个参赛队一名选手首先进行自我介绍(30秒),接着以“我与汉语桥”为主题进行演说(30秒),计1分钟;然后另一名选手再进行自我介绍(30秒),接着以“我与汉语桥”为主题进行演说(30秒),计1分钟;每队共计2分钟。
在第三个环节,每个参赛队两名选手共同参与话题演说,每队共计2分钟。各参赛队提前两个参赛队比赛时间进行现场抽题并准备。
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合并进行到1分钟,响铃提示第一名选手停止演说,第二名选手开始演说,进行到2分钟,响铃提示第二名选手停止演说,进入到第三环节;第三环节进行到2分钟,响铃即结束演说。
3.比赛评分:比赛共有五位评委组成评委团,五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选手个人得分为五位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满分50分;两名选手个人得分相加之和,即为该参赛队在本场比赛中的团队成绩,满分100分,折算40%后记入团体比赛总成绩。
第三场:能歌善舞——中华才艺比赛
1.比赛目的:主要考察选手中华才艺的表现能力。
2.比赛方式:比赛以参赛队为单位进行,两名参赛选手共同参加,各参赛队根据赛前抽签的号码,按由小到大的进行比赛。中华才艺比赛要求各队两名参赛选手共同表演,可以相对独立编排,也可相互配合完成,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表演进行到4分钟,响铃即结束表演。
3.比赛评分:比赛共有五位评委组成评委团,五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选手个人得分为五位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满分50分;两名选手个人得分相加之和,即为该参赛队在本场比赛中的团队成绩,满分100分,折算40%后记入团体比赛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