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活动方案

 来源:     |      2018-05-14


第十一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中文名称:第十一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

英文名称:The 11th Chinese Bridge-Chinese Proficiency Competition for Foreign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二、活动主题

    中文主题:学会中国话,朋友遍天下

    英文主题:Learn Chinese, Double Your World

三、活动目的

为各国学习汉语的青年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汉语能力、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以激励其学习汉语的热情,增进对中华文化的理解,促进各国青年学生的友谊。

四、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省广播电视台

(三)大赛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成立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

五、参赛对象

    年龄15岁至20岁、非中国国籍、在外国出生并成长、母语为非汉语的外国在校中学生。已获奖的上届来华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可连续两届参加比赛。

六、比赛内容

    (一)汉语语言能力及中国国情知识

参考试题集将在赛事官方网站[bridge.chinese.cn]网络孔子学院[www.chinesecio.com]公布。建议参考网站: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

    (二)口语表达能力比赛

自选或规定题目演讲。

(三)才艺比赛

歌曲、舞蹈、曲艺、杂技、器乐、书法、绘画、剪纸、武术、传统体育等。

    (四)综合学习能力

    通过培训,重点考核选手的中国语言文化综合学习和实际运用能力。

七、比赛形式和安排

比赛分为海外预赛和在华决赛两个阶段。海外预赛在国外各赛区举行。在华决赛将于10月在中国云南举行。来华参赛团队的往返国际机票及在华食宿交通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提供,观摩人员费用自理。

    (一)预赛(831日前)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孔子学院等相关教育机构组织选拔并推荐。每个团队含参赛选手2人、带队辅导教师1人。

    (二)决赛(10月)

以个人竞技和团队合作的形式完成比赛各环节,通过累计积分制和晋级赛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各类奖项。个人奖项的评选实施累计积分制;团体奖项将在团体洲际晋级赛和团体总决赛中决出。

八、奖项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

    团体奖:

    团体总冠军1个,团体洲冠军5个,团体优胜奖15个。

    最佳人气团体奖1个,优秀人气团体奖3个。

    个人奖:

    选手综合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选手单项奖5名:最佳口才奖、最佳风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表演奖、最快进步奖各1名。

    最佳人气个人奖1名,优秀人气个人奖3名。

    除以上奖项外,其余参赛选手获得个人优胜奖。

优秀领队教师奖:

评选出优秀领队教师若干名。

    (二)奖励办法

    团体总冠军、个人综合一等奖选手:获来华攻读学位课程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机票,并被授予“汉语大使”和“汉语之星”称号;

团体洲冠军选手:获为期一学年来华进修汉语课程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机票,并被授予“汉语大使”称号;

个人综合二等奖选手:获为期一学年来华进修汉语课程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机票;

    团体优胜奖、个人综合三等奖及个人单项奖选手:获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机票;

    最佳人气团体奖和个人奖选手:获为期一学年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机票;

    优秀人气团体奖和个人奖选手:获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机票;

    优胜奖选手(未获以上奖项的其他选手):获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

优秀领队教师(若干名):获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

以上奖项、奖励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提供,所获孔子学院奖学金有效期为3年(2019-2021年)。

九、比赛评判

    决赛期间,组委会邀请语言、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担任评判工作。

十、组委会联系方式

    赛事官方网站:bridge.chinese.cn

邮件地址:chinesebridge-zxs@hanban.org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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