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告

关于比赛所获得的奖学金使用的温馨提示

时间:2018-02-22来源:编辑:

1.参加“汉语桥”比赛可能获多个奖项,但只能使用其中一个孔子学院奖学金,不能叠加使用。

2.请及时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注册申请使用该奖学金。3月入学,需在前一年的11月份前完成注册申请;9月份入学,可在当年的5月份前完成注册申请。

3.为提高学位奖学金录取率,可先自行联系接收院校招生办公室说明要使用的奖学金类别,获得申请学校同意后,再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注册申请。

4. 请在来华入学或毕业回国前两个月提出机票使用需求(优秀奖、个人优胜奖不含国际机票),将申请材料的扫描件(获奖证书、奖学金证书、录取通知书、乘机人护照)及抵离城市信息、时间发送至“汉语桥”邮箱。自行购买的机票不予报销。

5.该奖学金只能在有效期内使用。如因申请学校不予录取而奖学金无法按时使用,责任自负。

6.如有疑问请联络“汉语桥”邮箱(chinesebridge@hanba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