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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汉语桥”中学生比赛活动方案(暂定)

时间:2010-03-25 15:23来源:

一、活动名称

 

中文名称:第三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

英文名称:The 3rd “Chinese Bridge” Chinese Proficiency

Competition for Foreign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s

 

二、活动主题

 

中文主题:快乐汉语,健康成长

英文主题:Fun with Chinese, Growing with Vigor

 

三、活动目的

 

为各国学习汉语的青少年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汉语能力的舞台,并创造一个互相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以激励其学习汉语的热情和兴趣,增进对中国语言和中华文化的理解。

 

四、主办单位

 

中国国家汉办

 

五、在华决赛承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

 

六、组织机构

 

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成立第三届“汉语桥”世界中学生中文比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比赛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

 

七、参赛对象

 

年龄15至20周岁、具有外国国籍、在外国出生并成长、母语为非汉语的外国在校中学生。

已获奖的上届来华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可连续两届参加比赛。

 

八、比赛内容

 

● 汉语语言能力

● 中国国情知识

参考试题集在赛事官方网站[www.chinesebridge.org]、国家汉办网站[www.hanban.org]、网络孔子学院网站[www.chinese.cn]公布;

中国网[www.china.org.cn]、新华网[www.news.cn]、人民网[www.people.com.cn]、华龙网[www.cqnews.net]的内容可作参考。

● 中华文化才艺

歌曲、舞蹈、曲艺、杂技、器乐、书法、绘画、剪纸、武术、传统体育等。

● 综合学习能力

通过培训,重点考核选手的中国语言文化综合学习和实际运用能力。

 

九、比赛形式和安排

 

比赛分为预赛阶段和决赛阶段。其中预赛在国外举行;决赛以团队方式在中国举行。来华参赛团队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华食宿交通费用由组委会提供。

(一)预赛阶段(2010年7月20日前)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孔子学院等相关教育机构组织选拔并推荐。每个团队含选手3人、带队辅导教师1人。

(二)决赛阶段(2010年10月中旬至10月末)

以团队竞技的形式(包括原始团队和重组团队)完成青春风采、生活本领、拜师学艺等比赛环节。

决赛实行积分制,在各比赛环节中,团队得分均分为个人得分,个人得分记入原始团队总积分。决赛各环节累积积分为该团队总得分,根据得分评选出各类奖项。

 

十、 奖项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

团体奖:

● 团体综合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

● 团体网络人气奖:1个。

个人奖:

●选手综合奖: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 选手单项奖:最佳口才、最佳风采、最佳创意、最佳演讲、最佳表演、最快进步、最佳文笔、最佳网络人气等奖项。

● 选手优胜奖:除以上奖项外,其余选手获得优胜奖。

(二)奖励办法

团体综合、个人综合一等奖选手:获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包括在重庆攻读本科学位课程的学费、基本生活费及综合医疗保险费)和国家汉办提供的往返国际旅费(自2011年开始保留3年资格),并授予“汉语语言使者”称号;

团体综合、个人综合二等奖选手:获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包括在重庆进行为期一学年的汉语进修的学费、基本生活费及综合医疗保险费)和国家汉办提供的往返国际旅费(自2011年开始保留3年资格);

团体综合、个人综合三等奖及个人单项奖选手:获由国家汉办授予的2011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及往返国际旅费;

团体网络人气奖选手:获由国家汉办授予的2011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及往返国际旅费;

优胜奖选手:获由国家汉办授予的2011年为期一学期来华进修汉语的孔子学院奖学金。

 

十一、比赛评判

 

决赛期间,组委会邀请语言、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判委员会,担任评判工作。

 

十二、组委会联系方式

 

赛事官方网站:www.chinesebridge.org

邮件地址:chinesebridge@hanban.org